更新时间:2020/4/26 18:13:30 作者:xy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98 |
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
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人)拟对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竹残联招〔202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项目。
3.采购人: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
4.采购包数:本项目一个包。
5.采购控制价:8.5万元。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项目(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公告在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官网(网址:http://dazhu.dzdpf.com/)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评判。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报名以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自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9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海路西段292号(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1-7办公室)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本项目评判文件免费提供,请自带U盘拷贝。(谈判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评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2.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3.单位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二、谈判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海路西段292号(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海路西段292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0824767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大竹县竹海路西段292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08247676 |
3 |
采购文件编号 |
竹残联〔2020〕2号 |
4 |
项目名称 |
大竹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项目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6 |
采购主要内容 |
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1包,详细内容等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8 |
最高限价 |
8.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0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11 |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2 |
现场踏勘 |
☑无 □有: |
13 |
标前答疑会 |
☑无 □有: |
14 |
合同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5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依法组成 |
16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7 |
采购文件的解释 |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8 |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